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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青岛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时间: 2020-03-15 | 作者: 青岛工商 | 浏览数量: 3466

疫情期间青岛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近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市民营经济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位减轻我们青岛公司的企业负担、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等多方面提出十条措施,帮扶在青岛创业的朋友们特别是小微公司解决实际困难,在具体经办环节上全程网办,申报程序做“减法”,减少申报材料、减少证明材料、减少审核环节,实现申报提速、审核提速、优先审批,并且在具体“真金白银”方面实施房租减免、职业中介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将为在青创业的中小微公司减负3亿元以上。

下面我们青岛联合联拓的财税人员,就姜具体真正落实到咱们企业的政策做一下深入的解读,方便我们及时快捷的了解相关政策,有的放矢的来掌握最新的流程,解决公司运行中的苦难

1、实施援企稳岗政策,返还实业保险

《意见》确定,已经在青岛注册公司的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且19年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对职工总人数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放宽到20%),可享受援企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标准为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2、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

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已经在青岛注册公司并连续3个月及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及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医疗保险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上面是早前的政策,昨天下发的政策是对中小微免征2-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缴纳。

返还19年的失业保险的50%。

 

3、招工补贴

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鼓励在青岛注册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享受的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2月4日及以后期满的,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4、房租减免

政府主导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自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任选连续3个月减免3个月房租,免期满后仍有资金支付困难的,可延期2个月。

社会力量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由市或区(市)财政给予最长3个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每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最高补贴50万元。

 

5、融资扶持

合伙制的公司按照每个公司的主体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15万元的标准,也就是可以申请45万元的创业免息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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